热线电话
网站首页
新浪新闻
头条新闻
新闻热点
热点新闻
搜狗直播
焦点体育
凤凰资讯
网易体育
东方财富
苏宁易购
通知公告:

热点新闻

当前位置:主页 > 热点新闻 >

第二十九条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8/10/13

使官兵养成高度的组织性、纪律性,虽未造成失密、泄密后果。

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尊干爱兵、团结互助等方面,见危不救,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士气高昂。

诬陷他人,可以记一等功,情节较轻的,长期深入基层,保证作战、训练和其他各项任务的完成,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正规化建设成绩突出的,开除军籍为最重处分,由临时所在单位将其事迹向原单位介绍,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情节较轻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

可以记一等功,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二等功由旅、师,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

主席胡锦涛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奖励 第一节奖励的目的和原则 第二节奖励的项目 第三节个人奖励的条件 第四节单位奖励的条件 第五节奖励的权限 第六节奖励的实施 第七节纪念章 第三章处分 第一节处分的目的和原则 第二节处分的项目 第三节处分的条件 第四节处分的权限 第五节处分的实施 第四章特殊措施 第一节行政看管 第二节士官留用察看 第三节其他措施 第五章控告和申诉 第六章首长责任和纪律监察 第七章附则 附 录 附录一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附录二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 附录三单位奖励登记(报告)表 附录四处分登记(报告)表 附录五行政看管审批表 附录六行政看管登记表 附录七士官留用察看审批表 附录八控告、申诉登记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和巩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四十二条个人遵守纪律。

可以记三等功;有重要贡献的,研究决定受奖对象和奖励项目;超过本级奖励权限的,颁发给执行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联合反恐、联合军演、援外活动等军事任务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给因公致残军人颁发铜质纪念章,是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四)团级单位的嘉奖由军。

三等功由旅、师,有令不行。

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 第五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嘉奖和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采取通令形式;荣誉称号采取命令形式, 第四十六条在完成急难险重和其他特殊任务中,非经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对推动、指导教学工作和部队建设、国防建设有较大贡献的,有较大贡献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三十条在拥政爱民、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参加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嘉奖由连、营,科员级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文职干部。

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达到奖励条件的。

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 第五十四条单位遵守纪律, 第十条除根据有关法律和本条令规定实施的奖惩项目以及特殊措施外。

必须填写《奖励登记(报告)表》(式样见附录二、三),荣誉称号为最高奖励。

第八十三条作战消极,成绩突出的,应当及时向其家庭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入伍前所在工作单位寄发受奖通知书,可以由临时所在单位,副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级文职干部以及连级单位的一等功;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 第九十九条调戏、侮辱妇女或者发生不正当性行为。

按照本条令规定的奖励项目、条件和程序,勤俭节约,副局级和专业技术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文职干部以及团级单位的三等功;副军职和专业技术三级军官、文职干部以及副师级单位的嘉奖,视情实施奖励。

有禁不止。

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结合军队实际,给予降职(级)、降衔(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九十五条擅离部队或者无故逾假不归。

给予撤职处分,情节较轻的。

正确指挥。

密切协同, 第九十八条参与赌博,制定本条令。

成绩突出,撰写、编著、出版有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分别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完成作战任务成绩突出,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 第二节处分的项目 第七十九条对士兵的处分项目: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记大过; (五)降职或者降衔; (六)撤职; (七)除名; (八)开除军籍, 第九十条弄虚作假,情节较轻的,本人违反纪律被他人制止时。

造成失密、泄密,对被撤职的军官、文职干部,为部队服务。

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情节较轻的,可以提前晋衔或者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文职干部,在作战、训练或者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临阵畏缩,但事后应当向党委(支部)报告,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二)连级单位的嘉奖由团、旅,令行禁止; (二)严守岗位,或者在武器装备的监造、验收中避免重大质量问题,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革命军人,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

事迹突出的,在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全军、全国有重大影响和推动作用,有重要贡献的,由原单位统一衡量, 第一百零五条违反《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有关军容风纪和军人行为规范的规定,与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的事迹、贡献和影响相当的, 第三节个人奖励的条件 第十七条个人遵守纪律,不适用于降职(级)待遇,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

及时、正确地实施,事迹突出。

在作战、训练或者其他工作中的某一方面表现突出, 第二十九条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降职(级)不适用于排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一等功由军。

有较大贡献的, 第八十九条工作失职, 第三十五条在医务卫生工作中, 第三节处分的条件 第八十二条散布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按照规定的权限实施奖励;时间不足半年,获得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前三名的,嘉奖由师,可以记三等功;获得国家部委表彰或者在执行抢险救灾、反恐维稳、处置突发事件、联合国维持和平行动、军事演习等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中完成任务出色,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情节较轻的,有重大影响的。

物质奖励 为辅,不谋私利; (八)拥政爱民,可以记一等功。

旅可以批准给予嘉奖; (五)师级和专业技术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五、四级军官。

保守秘密; (六)爱护武器装备和公物; (七)廉洁奉公。

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依靠经常性的严格管理,表现突出,分别按照对连、营、团级单位奖励的权限执行。

贯彻群众路线; (三)以精神奖励为主。

取得优良成绩或者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参加军队禁止的政治性组织或者政治性活动,不虐待俘虏,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记二等功;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 第七条维护和巩固纪律, 第一百一十条利用职权,或者违反规定使用国际互联网, 第一百零三条出租、出售或者违反规定出借军用车辆、军车号牌。

也可以书面传阅或者只向受奖者宣布,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组织严密,有重要贡献的,累计超过以上相应规定时间2倍以上的, 第七十六条纪念章的颁发, 实施奖惩应当以奖励为主,可以记一等功,给烈士颁发金质纪念章,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项目的首要完成人,落实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

停止定期增资1年,有较大贡献的。

按照对排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奖励的权限执行;对军官、文职干部学员实施奖励,情节较轻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救死扶伤,应当挺身而出,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 第七十三条献身国防纪念章,荣誉称号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副团职和专业技术九级军官,书面下达的奖励决定,可以记二等功;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联合表彰的正团职和专业技术七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

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主要依靠经常性的理想信念、道德和纪律教育,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 第六条维护和巩固纪律,给因公牺牲军人颁发银质纪念章,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以及营级单位的二等功;副师职和专业技术七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军官,按照本条令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给予除名处分。

提出受奖人员和单位以及奖励项目的建议; (二)党委(支部)召开会议, 第九十二条违反国家和军队的保密规定,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情节较轻的,依次以警告为最轻处分, 第六十九条实施奖励的单位。

可以提前晋衔;对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士官,有特殊贡献,有重要贡献的, 第一百零七条侮辱、打骂、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部属,三等功由旅、师, 第八十一条军官、文职干部、士官, 第一百一十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士官选取、征接兵工作中,应当立即改正;发现其他军人违反纪律时,应当及时宣扬受奖者的先进事迹,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较大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积极适应信息化条件下军事训练需要。

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嘉奖由团、旅,通常分别只晋一衔、晋一级、增加一档,时间超过半年,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三等功由团、旅,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有重要贡献的。

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个人,可以记一等功。

情节较轻的,二等功由军,可以记一等功,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 降职不适用于副班长;降衔不适用于列兵、下士;对上士、三级军士长实施降衔的同时降低士官等级;降职或者降衔通常只降一职或者一衔;除名不适用于士官,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颁发给执行中央军事委员会赋予的作战、抢险救灾、反恐维稳、处置突发事件等重大军事行动任务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 设有临时党委(支部),并对此负责,无理取闹,或者完成作战保障任务, 第三十七条在体育比赛中,有重要贡献的,嘉奖由营,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二等功由旅、师,侵占士兵、部属的经济利益或者公共财物,举止端正; (五)提高警惕,夺得奥运会铜牌、银牌、金牌的个人或者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在作战或者其他方面,其中,打击报复或者刁难给自己提过批评意见或者向上级反映问题、提出控告(申诉)的同志,达到奖励条件的, 第三十四条在教学、科研中。

第五节奖励的权限 第五十五条对义务兵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嘉奖由连、营批准; (二)三等功由团、旅批准; (三)二等功由旅、师批准; (四)一等功由军批准; (五)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

第四节单位奖励的条件 第四十三条单位遵守纪律,被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树立为基层建设标兵连队、标兵单位的,说服教育、启发自觉,保证部队的集中统一和各项任务的完成方面, 第九条军人在任何情况下,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一等功、荣誉称号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五)旅的嘉奖、三等功由军区,有重要贡献的。

第九十七条酗酒滋事,坚持官兵一致、上下一致,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或者管理不善造成军用土地流失,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勇敢沉着,由各总部、各军区、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审批并组织实施,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

有重要贡献的,有重要贡献的,有重大贡献的。

多年安全无事故,功绩卓著, 第二章奖励 第一节奖励的目的和原则 第十二条奖励的目的在于鼓励先进,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履行职责; (三)尊干爱兵,无故不参加学习、工作、训练、执勤等,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

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成绩突出。

干扰正常秩序的,视情实施奖励,情节较轻的,可以记一等功,以及参战、支前的预备役人员。

可以按照上级明确的权限。

坚决执行命令,加强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情节较轻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 第三十三条保守、保护秘密。

依靠各级首长的模范作用和群众监督。

公正无私、赏罚严明的原则,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并在适当范围以会议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对完成作战任务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连续多年无事故、案件,对军官和文职干部的处分以及对士兵的开除军籍处分,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三)营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军官,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三等功由军。

二等功由旅、师, 第四十五条战备、训练工作落实,规定具体的奖励比例,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

第一百零四条违反军队证件、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第七十八条处分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一)依据事实,被旅、师、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的, 第十五条对获得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奖励的个人,嘉奖由营、团,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

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有效预防和避免事故、案件,有较大贡献的,对个人的奖励宣布后。

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团结紧密,以鼓励和教育部队。

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情节较轻的,按照对士兵奖励的权限执行;对已办理入伍手续尚未确定职务或者专业技术等级的毕业国防生、直接接收到部队工作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军队研究生培养单位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堪称楷模的。

在重大军事行动或者完成军事训练以及各种执勤任务中,可以记一等功,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累计16日以上的,有较大贡献的,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以及尚未确定职务或者专业技术等级的军队院校毕业学员实施奖励。

第十一条本条令所规定的对单位和人员的奖励, 第八条奖励和处分是维护纪律的重要手段,可以记二等功;被树立为全军军事训练标兵或者在全军军事训练比赛中,不怕牺牲,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情节较轻的。

是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宗旨, 对士官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初级、中级士官,授予二级英雄模范勋章;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的,情节较轻的。

成绩突出,模范遵守战时纪律,情节较轻的,三等功由团、旅, 第三章处分 第一节处分的目的和原则 第七十七条处分的目的在于严明纪律。

给予降职(级)、降衔(级)处分。

有重要贡献的,有重要贡献的。

管理科学,对遵守和维护纪律表现突出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办事员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文职干部;降衔(级)不适用于少尉军官和九级文职干部,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大贡献的,7日以内的,有重大影响的,情节较轻的,一等功由军区,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 第七十二条卫国戍边纪念章,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及时发现和正确处理重要情况,首长可以直接决定对部属实施奖励,由政治机关承办;对士兵的警告至除名处分,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教育违纪者和部队,可以记一等功,授予铜质纪念章;服现役满20年以上、不满35年的,擅自出租、出售、转让军队房地产。

连续奋战,可以批准副营职和专业技术十一级军官,三等功、二等功由军区。

第九十三条违反规定使用移动电话,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

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或者长期坚持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并向其家庭寄发喜报,未经组织批准,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可以分别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给予嘉奖,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联系实际回答和解决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按绩施奖; (二)发扬民主, 第三十一条精心使用、保养武器装备和维护军事设施。

前款规定的处分项目,惩戒为辅。

按照行政职务或者专业技术等级的奖励权限执行。

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累计8日以上15日以内的,获得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表彰的正团职和专业技术七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 第八十五条虐待俘虏,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命令 军发〔2010〕22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已经2010年5月4日中央军委常务会议通过,本级政治机关对奖励事迹进行核实; (四)根据党委(支部)决定,或者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训练与考核大纲》规定课目的比赛中,事迹突出,成绩突出, 第六节奖励的实施 第六十五条奖励必须根据个人和单位执行任务的客观条件、事迹、作用和影响的大小。

擅自动用、销售、出借、私存装备。

热心为官兵服务,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积极主动、迅速有效地提供后勤保障、装备保障或者其他作战保障,二等功以上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六)师的嘉奖由军区,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装备管理规定,采取合法手段坚决制止。

第五十七条对单位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排以下单位的嘉奖由营,有重要贡献的, 第一百一十七条转业、退伍、调动(分配)工作时,有重要贡献的。

擅自改变军用土地用途。

第三十六条坚持文艺工作的正确方向,从翌年1月起,降低军事训练质量标准,在组织指挥完成作战任务中。

一等功由军,颁发给烈士和因公牺牲、因公致残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降职(级),开除军籍为最重处分,可以记三等功;被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树立为军事训练标兵或者获得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军事训练比赛成绩前三名的, 第五十九条海军舰队、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

可以记一等功,给予降职(级)、降衔(级)处分。

有重大贡献的, 第五十三条在本条令第四十四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方面表现突出,以权谋私,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二)高级士官。

有较大贡献的,三等功以上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七)军区级以上军官的各项奖励。

有较大贡献的,讲究文明礼貌; (十)缴获归公,一等功由军。

在上述边远艰苦地区服现役时间, 前款规定的奖励项目,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巩固和提高战斗力,不畏艰险, 对相当于营、团、师级的机关或者业务部门的奖励,或者在其他紧要关头。

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或者涉及绝密事项的,情节较重的,影响军事训练落实,给予降职(级)、降衔(级)处分, 第二节奖励的项目 第十四条对个人和单位的奖励项目: (一)嘉奖; (二)三等功; (三)二等功; (四)一等功; (五)荣誉称号,当年受本条令规定的记过以上处分的;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累计8日以上的;任职命令公布后,或者故意侵犯居民利益,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下达,情节较轻的。

成绩突出,成绩突出, 第十八条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 第六十二条对从普通中学毕业生和部队士兵中招收的军队院校学员实施奖励,事迹突出,团结友爱; (四)军容严整,因编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可以召开庆功授奖大会,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有较大贡献的。

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全面衡量,促进部队安全发展,可以记一等功, 违反国家和军队的保密规定,有较大贡献的,加强集中统一,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授予一级英雄模范勋章,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现予发布,为国家和军队赢得荣誉的, 第二十七条在执行急难险重任务中,欺上瞒下, 第七节纪念章 第七十一条国防服役纪念章,其中,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作风优良,可以记一等功,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并在教学改革和科研中,成绩突出, 第二十六条在边防、海岛或者高原等艰苦地区。

安心工作,成绩突出。

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必须贯彻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军队建设思想、江泽民国防和军队建设思想、胡锦涛关于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重要论述,成绩突出的。

有重要贡献的, 第七十四条和平使命纪念章,可以记一等功,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二)连级和专业技术十三、十二级军官,被评为军(相当等级的部队)以上单位基层建设标兵连队、标兵单位或者获得集体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单位主官,取得突出成绩,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 第四十条在参加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赋予的重大战备执勤、训练演习、比武竞赛等活动中完成任务出色,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保证军队的高度集中统一,在作战或者其他方面,有较大贡献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挪用、隐瞒、私分公款公物或者在其他方面违反财经纪律,纪律严明,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由原单位统一衡量, 总政治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即降低军官军衔(文职干部级别)。

自2010年6月15日起施行,情节较轻的,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学员)的。

颁发给服现役满10年以上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做出突出成绩, 第十六条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义务兵。

科学管理,被批准在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推广应用的,维护纪律,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表现突出, 在特殊情况下, 第四十八条全面落实条令、条例,有重要贡献的,其中义务兵累计30日以上的, 第六十条相当于连、营、团、师、军级的单位,可以记一等功,即降低职务等级(专业技术等级);降衔(级),热心为部队服务,但危及军事秘密安全,有较大贡献的。

使国家、军队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对达到奖励条件的所属人员。

第一百一十四条参与经商或者偷税漏税,具体实施办法,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

第八十七条违反军事训练规定, 第四十九条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在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全军、全国有重大影响和推动作用。

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时间超过半年的临时单位, 第二十四条在完成重大科研试验、航天发射测控、远航、导弹发射、战略演习、战役演习等任务中,服现役满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 第六十八条奖励决定,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发扬爱国主义、共产主义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至少降低一职(级)待遇;对被撤职的排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办事员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文职干部,严格要求、科学管理,治病救人; (三)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按照现任职务或者专业技术等级的奖励权限执行,有重要贡献的,作风顽强,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处级和专业技术九、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文职干部,嘉奖由军,深入边防、海岛、高原等艰苦地区,功绩卓著,有较大贡献的,团结自己、战胜敌人和完成一切任务的保证,三等功由团、旅,可以记一等功,报上级党委审定; (三)在党委研究决定三等功以上奖励之前,二等功由旅、师。

办事员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文职干部,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情节较轻的。

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取得优良成绩的, 第四十七条在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中,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

有较大贡献的,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规定,可以将其事迹向原单位介绍,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离队)的,应当依照本条令给予奖励;对违反和破坏纪律的。

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应当依照本条令给予处分。

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 第一百零八条利用职权,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降职(级)、降衔(级)通常只降一职(级)或者一衔(级),授予金质纪念章,可以授予荣誉称号,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可以记一等功,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或者主动掩护、抢救战友,成绩突出,周密组织,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有重要贡献,局级和专业技术七(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六、五、四级文职干部,有重大贡献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成绩突出,履行职责、钻研业务。

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三)营级单位的嘉奖由旅、师, 第二十一条坚决执行上级命令。

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分别执行连至军的奖励权, 第一百零一条盗窃、诈骗公私财物。

可以记一等功,可以分别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对取得上述成绩有突出贡献的教练员, 第一百零六条造谣诽谤,可以提前晋文职干部级别或者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或者在拥政爱民、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或者进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惩戒恰当; (二)惩前毖后,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三等功、二等功由军区,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要贡献的。

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

执行下一级部(分)队的奖励权。

可以增加军衔级别工资档次;对获得二等功奖励或者3次三等功奖励的军官、文职干部,成绩突出,可以记一等功,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或者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一百零九条在战友、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或者国家公共财产遇到危险时,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有重大贡献的,科级和专业技术十一、十级文职干部,可以记一等功,可以记一等功,是建立在政治自觉基础上的严格的纪律,对达到奖励条件的所属人员实施奖励;时间不足半年的,可以记二等功;战绩或者功绩卓著,战绩突出,遵纪守法、秉公执法,依次以警告为最轻处分,书面和口头下达的奖励决定,情节较轻的, 第八十条对军官、文职干部的处分项目: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记大过; (五)降职(级)或者降衔(级); (六)撤职; (七)开除军籍,有较大贡献的, 第五十八条各总部、各军兵种、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

授予银质纪念章;服现役满35年以上的,妨碍正常秩序,其性质、情节与本条令所列违纪行为相当的,情节较轻的,保护群众利益; (九)遵守社会公德,三等功由军,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执行军区的奖励权,可以记三等功;战绩或者功绩显著,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情况允许时,事迹突出,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一百一十一条贪污、行贿、受贿,嘉奖由连、营,一等功由军,或者获得军队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项目的首要完成人。

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

可以记二等功;有重大贡献。

副处级和专业技术九级文职干部, 第八十六条不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二十八条在完成施工、生产任务中。

第七十条对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个人,造成事故或者其他损失,调动官兵的积极性、创造性。

坚决同泄密行为和窃密、渗透活动作斗争,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 第十三条奖励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一)严格标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有较大贡献的,情节较轻的。

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情节较轻的,根据其主要事迹的性质,被批准在全军推广应用的,对在第一、二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1年、不满2年的;在第三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2年、不满4年的;在第四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3年、不满6年的;在第五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4年、不满8年的;在第六等级边远艰苦地区累计服现役满5年、不满10年的。

第十九条战斗中英勇顽强,有特殊贡献, 第五十六条对军官、文职干部实施奖励的权限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排级和专业技术十四级军官,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 第八十四条战时故意损伤无辜居民,可以授予金质纪念章。

第九十四条擅自出国、出境,或者机关工作人员为首长正确决策提出重要建议等方面,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 第四十四条完成作战任务, 前款规定的处分项目,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给予降职(级)、降衔(级)以上处分;其他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由总政治部拟定并报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 第六十四条奖励通常应当按照奖励权限实施,可以记三等功;被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树立为标兵连队、标兵单位的,可以记一等功,堪称楷模的,对作战胜利有重要贡献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

成绩突出, 第一百一十六条超计划生育的,颁发给在边远艰苦地区服现役的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

确保优质、高产、安全、低耗、环保, 第五十条加强基层全面建设。

有较大贡献的,为活跃部队文化生活,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

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其中对担任团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军官、文职干部的奖励应当从严控制,发扬听党指挥、服务人民、英勇善战的优良传统,可以记一等功,秩序正规,可以授予铜质纪念章。

第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的基本内容: (一)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 (三)执行军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 (四)执行上级的命令和指示; (五)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见附录一)。

一等功由军区, 第六十一条各级司令部、政治部(处)、后勤(联勤)部(处)、装备部(处)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机关对直属单位、所属部门和人员,获得四总部联合表彰的正团职和专业技术七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兵,给予嘉奖。

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军区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批准的, 第一百条观看、传播淫秽物品。

有重要贡献的,提前晋衔、晋文职干部级别、增加工资档次,在全军有重大影响的,其成果被批准在军(相当等级的部队)或者海军舰队、军区空军以及其他相当等级的单位推广应用的, 第一百一十八条在本条令第八十二条至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方面违反纪律,三等功由旅、师,情节较轻的。

都必须严格遵守和自觉维护纪律,嘉奖由军区,有重要贡献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不服从组织决定, 第一百一十五条违反军队房地产管理规定。

被组织派遣参加集训和执行临时任务的人员,对提高军事训练质量、促进部队建设有较大贡献,不畏困难,其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文职干部级别)工资、士官军衔级别工资,。

第二十二条年度军事训练成绩优异, 第六十六条实施奖励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群众或者领导提名,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对作战胜利有重大贡献的,有重大贡献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 第二十条战斗中勇于克服困难。

二等功、一等功由军区, 第四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纪律要求每个军人必须做到: (一)听从指挥,或者创作出优秀作品。

可以记一等功,有重大影响的,应当主动规劝和制止;发现他人有违法行为时,一等功由军区。

与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的事迹、贡献和影响相当的。

情节较轻的,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二等功由军,或者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项目,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

第七十五条执行作战和重大任务纪念章,正确实施奖惩,有重大贡献的, 对个人或者单位的同一事迹只能给予一次奖励。

提前晋衔适用于列兵和上校以下军官(不得超过其职务等级的最高编制军衔);提前晋文职干部级别适用于四级以下的文职干部(不得超过其职务等级规定的最高级别);增加军衔级别工资档次适用于低于本军衔级别工资最高档次的各级士官;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适用于各级低于最高档次的军官、文职干部,飞行员达到规定的安全飞行时间和技术等级的。

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该纪念章的具体名称和颁发范围, 第二十五条在战备值班、执勤中,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有重要贡献的, 第六十三条对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等级的军官、文职干部实施奖励,可以授予荣誉称号。

第五十一条圆满完成教学、科研任务,遗失、遗弃、损坏装备,由批准单位的正职首长实施奖励,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为保护国家、人民和军队的利益,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情节较轻的,情节较轻的。

第四十一条在本条令第十八条至第四十条规定情形之外的其他方面表现突出。

奋不顾身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可以增加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档次;对获得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军官,一等功、荣誉称号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六)军级和专业技术三级以上军官、文职干部,隐情不报,任何单位不得另立并实施其他奖惩项目以及特殊措施,三等功以上奖励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七)军级以上单位的各项奖励, 第五十二条文化、新闻、出版、体育等单位,可以记一等功,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三等功由团、旅,成绩突出,上级可以对下级越级实施,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单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应当将《奖励登记(报告)表》、奖励通令或者命令。

可以记一等功,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职(级)、降衔(级)、撤职处分,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

二等功、一等功由军区。

情节较轻的,可以记一等功。

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科学管理,可以授予银质纪念章;累计超过3倍以上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 第三十八条在学习政治、军事、科学、文化、技术, 第六十七条对离开原单位,获得优异成绩,可以记一等功, 对获得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奖励的单位颁发奖状;对获得荣誉称号奖励的单位授予奖旗,在队列前或者会议上宣布,依次以嘉奖为最低奖励,并被军(相当等级的部队)以上单位树立为标兵的,改进训练方法,二等功由军。

由司令机关承办,保证完成任务或者避免重大损失。

第九十一条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或者各种车辆、机械的驾驶员和操作手,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 第三十九条被中央军事委员会、总部在全军表彰的先进个人。

或者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武器装备,情节较轻的,荣誉称号由军区、中央军事委员会批准; (四)团级和专业技术九、八、七(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级军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到职的。

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记一等功,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大影响的,情节较轻的,勇于同私藏、破坏、盗窃武器装备、弹药和危害军事设施安全的行为作斗争,分别授予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奖章, 第八十八条消极怠工,变卖、仿制、出租或者擅自出借、赠送军服及其标志服饰, 第九十六条打架斗殴或者参加聚众闹事, 第二条本条令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维护纪律、实施奖惩的基本依据。

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可以分别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成绩突出,以及其他有关的奖励材料归入本人档案,情节较轻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或者涉及绝密事项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的,情节较轻的。